「失業」(Unemployment)與「通貨膨脹」(Inflation)是社會上普遍存在的經濟現象,它們相對的是「充分就業」(Full employment)及「通貨緊縮」(Deflation),由於前者沒有對社會產生負面影響,因此歷來都不被重視;後者的成因及影響跟「通貨膨脹」相反,所以認識「通貨膨脹」就能「一里通而百里明」了。本文將分析「失業」與「通貨膨脹」的成因,但內容跟書本上所說或許會不盡相同。
我們應該這樣看待雇傭關係:雇主是勞動力需求者、雇員是勞動力供應者,雙方都在勞動力市場中找尋「合約」夥伴。當雇員找到理想的工作,或雇主找到合適的員工,彼此會簽訂「雇傭合約」,列明雙方的權利及責任,這時雇員及雇主均找到了「合約」夥伴。
「失業」是雇員找不到理想的「合約」夥伴。原因由於雇員不能清楚確定自己在勞動力市場中的價值。一份工作,人家願意給我工資八千元,但跟我能力及資歷相若的人,可以拿得工資一萬元,我當然不會接受這份月入八千元的工作,另覓萬元收入的工作。這就是「失業」的原因。當經濟不景氣的時候,由於勞動力價格在勞動力市場中此起彼落,雇員不大清楚本身實際的勞動價值,因而尋尋覓覓,「失業」現象就在所難免。
此外,「失業」的另一個原因,是雇主因過往決策錯誤,經現在調整而造成的現象。不知曾幾何時,市場上對某製造商的產品需求甚殷,其時該製造商並不清楚產品需求增加是由於社會普遍購買力提高了,還是別的競爭者競爭力稍降所致,便貿然招聘員工擴大生產;及後發現並非普遍購買力提高,而且競爭對手的競爭力也開始提升。該製造商知道先前的決策是錯的,故決定壯士斷臂削減生產規模,因此便產生「失業」現象。
問題來了,究竟「失業」者是否應該抱「騎牛搵馬」心態,暫時接受八千元工資收入,然後再找一份更高工資的工作呢?從經濟學角度看是不應該的,因為如果勞動力市場上雇員的價值高於實際所獲得的收入,會造成嚴重資源錯配問題:或是市場上對勞動力需求過大、或是工資長期低於勞動價值,最終浪貴寶貴勞動力;況且如果「失業」是因雇主決策錯誤造成,就必須讓它作適當調整,因為過往的錯誤使勞動力需求過大,唯有面對「失業」方能恢復原狀。
經濟學教科書對「通貨膨脹」的成因,不外乎說是由於需求拉動,或是由於成本推動所造成。但這些因素總不及貨幣供應無限制地增加對「通貨膨脹」形成來得直接。「通貨膨脹」是物價持續上升的現象,當一個社會貨幣供應數量超過物品生產總值時,該社會的物價就普遍及持續地上升。貨幣供應量是指政府在一定時間內所發行之貨幣總數及該期間經濟體系內貨幣流動次數。我們不妨用下列方程式(Equation)說明箇中原理:
M V = P Q
上述方程式中,M表示政府發行的貨幣數量、V表示貨幣流動次數、P表示一般物價水平、Q表示物品生產量。方程式的意義是:在一定時間內,一國或社會的貨幣供應總量註1,等於該國或社會的生產總值註2。在方程式左邊等於右邊的局限下註3,假如物品生產量不變,當貨幣供應量或貨幣流動次數增加,物價必然上升。因此要維持物價穩定,貨幣供應總量的增加不可超過國民生產總值的增加。
最近由於國內的物價、房價及股價均如斷了線的風箏不斷飊升,原因是有限的物品競逐著急增的貨幣供應。為打擊熾熱經濟,避免「通貨膨脹」來臨,政府推出了一連串減少貨幣供應的措施:如提高銀行存款準備金比率、提高銀行利率、增加股票印花稅。目的是藉降低貨幣流動次數,減少貨幣供應量,壓抑「通貨膨脹」。所以「通貨膨脹」永遠是一種「貨幣」現象。
雖然筆者對「失業」及「通貨膨脹」的定義可能與教科書上所說的不同,但這些都是可以從事實看到的真實現象,比較一些單憑想像杜撰出來的有強而大的解釋力。
註1: 貨幣供應總量是貨幣發行數量乘以貨幣流動次數。包括政府發行之貨幣量、銀行體系內各種存款數量、及在金融體系中所流動之資金總數。
註2: 物品生產量乘以物品價格等於物品生產總值。
註3: 方程式左邊代表產品需求;右邊代表產品供給。因此在均衡情況下方程式兩邊必須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