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濟學
2018年1月30日
眾所周知,經濟學始自1776年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的經典著作《國富論》出版而面世。當時的經濟學說重點在於如何使國家富裕;方法則是在真實世界裡找真諦,這些都是古典學派之傳統。及至19世紀末,以阿爾弗雷德馬歇爾(Alfred Marshall)為首的新古典學派,研究重心轉移至生產、消費及分配等微觀領域;方法卻運用數學模型來進行分析。這段時期,經濟學的變化是:它的研究層面從宏觀變為微觀;方法亦從面向世界變為困在實驗室裡。
無論宏觀、微觀也好,企業是很重要的一環。一個國家的企業蓬勃,該國的經濟一定富裕。至於生產及消費活動,都是在企業主導下發生的。對於經濟理論中欠缺企業理論,似乎是說不過去。雖然新古典學派在生產的環節內有提到廠商,但它只從競爭與壟斷角度講述廠商的型態,把企業視作黑箱來分析投入與產出之間的函數關係。對於企業是什麼及其內部運作卻一概不提。
1937年朗奴高斯(Ronald Coase)在他的一篇文章《企業的性質》中,提出企業何以會出現?就此一問,引發以後的經濟學者開始在企業問題上思考,自此企業理論在經濟學上奠定了一席位。企業理論同樣是管理學及經濟學的課題,但彼此談論的重點不同:前者講的是企業管理;後者講的是企業治理。企業管理屬行動導向、企業治理屬策略導向;管理強調如何做、治理強調做什麼;行動導向的性質是封閉型、策略導向的性質是開放型。
上世紀六十年代,經濟學另一流派異軍突起,提出「交易費用」學說並以此來解釋企業,新制度經濟學派由此聲名大噪。「交易費用」是朗奴高斯《企業的性質》文內對企業出現的解釋:他指人們不個別從事生產活動然後將產品在市場上出售,而願意聽任企業主的命令進行生產並獲取報酬,產品在市場出售後之所得全由企業主所有,原因是市場交易之費用較企業內交易之費用大。朗奴高斯將這些費用定義為「交易費用」。
近三、四十年來,從「交易費用」基礎研究企業治理,發展出很多重要的理論,使經濟學透過企業理論大放異彩。茲將企業理論對現代企業在營運中所產生之現象及其解釋闡述如下:
1. 企業董事會對經理人員之監督。今天所有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都設有董事會,它是由所有股東推選出的董事所組成,董事會的職責是監督企業經理人員的工作職效。現今大型上市企業,其所有者是一群出資購買企業股份的股東,然而大部分股東都不會參與企業營運,企業的經營依賴於企業所僱用的經理人員。
基於這類所有者與經營者分離的企業,引致兩種情況:首先,對股東而言,企業價值最大化是他們的目標,即企業賺錢愈多愈好;但對經營者而言,個人收入最大代是他們的目標,即個人收入愈多愈好。因此產生所有者與經營者目標不一致的可能。有時經理人員為了實現個人收入而犧牲企業之整體利益。
其次,從委託代理角度看,股東是企業的委託人,經理人員是企業的代理人,後者接受前者委託去管理企業。作為代理人的經理人員,他們的行動可以被觀察,但其行動背後是否符合股東的目標卻不易得知,因為代理人的行為動機是代理人的私人訊息,委託人在事前不能輕易取得,故在委託代理下產生訊息不對稱現象。代理人在委託代理關係訂立後,有誘因在執行代理職責時從事一些傷害企業的利己行為,經濟學稱之為道德風險(Moral Hazard)。
企業所有者沒有接觸企業的內部事務,相反經理人員全權負責企業之管理工作,因此稱企業所有者為外部人;經理人員為內部人。如果經理人員出現道德風險問題,企業便是受到內部人控制。為避免企業被內部人控制,企業董事會製訂一些治理的內部結構,包括:成立審計委員會進行內部審計、確立正式的控制基制、設立預算限制及激勵報酬體系。目的是監督經理人員,使其工作目標與企業股東目標相一致。
2. 使用與企業業績掛鉤的薪津制度。企業現在普遍盛行這樣一種薪津制度,高層管理人員除了基本薪金外,每年都會發放與業績掛鉤的獎金,該獎金是按企業盈利的某個百分比計算。這種薪津之目的是激勵管理層監督企業員工努力投入工作。現代企業是一個團隊合作的組織,其特點是一、企業的生產活動需要多人合力才可完成;二、產出總量多於每人分別生產所得之數量;三、很難分辨每人的努力對產出之貢獻。由於存在這些特性,企業團隊成員會心存卸責心態,自己減低對工作的努力程度,憑藉他人的努力分享工作的成果。即所謂「搭便車」行為。
既然員工有卸責動機,企業有需要對員工的工作進行監督。監督者的出現,員工的工作投入當然會變得積極,但是監督者如果不盡責,又由誰人來監督呢?因此企業理論提出了「剩餘索取權」概念。所謂剩餘索取權是企業營運收入減去工資及一切費用後,剩下之餘額(即企業利潤)的一種權利。企業根據該餘額的某個百分比作為監督者的所得。當中的邏輯是:假如員工努力工作,企業收入增加,剩餘索取權也繼而增加,最後監督者的所得亦隨之增加。所以剩餘索取權能夠激勵監督者認真地進行監督工作。
其次是如何選擇監督者的問題,一些經濟學者認為應該由企業經理人員擔任。如前文所述,作為代理人的經理人員擁有的是私人訊息,其工作亦較難被監督,容易因個人利益而犧牲企業整體利益。讓他們去監督員工,可以使之在剩餘索取權制度下,認同企業價值最大化目標。這也符合剩餘索取權應與剩餘控制權相匹配的理論。
所謂剩餘控制權是「合約理論」的一個概念,它是不在合約內指定具有所有權的團體或個人,即企業內除了所有者以外的個體,包括經理人員及員工。剩餘索取權與剩餘控制權相匹配,指的是企業必須對擁有剩餘控制權的人授予剩餘索取權。因為這樣能夠使執行合約的人承擔其工作後的財務成果,亦即收入與其工作職效成正相關。相反就缺乏激勵作用,因為企業所有者是否履行合約條款,他都能順理成章取得剩餘索取權。
3. 企業同時存在計時工資及件工制的薪資制度。企業大部分都採用計時工資制,但個別工種卻以工作量來計算薪酬,稱為件工制或計件工資制。在什麼情況下採用這兩種薪資制度?前文述及的合約理論有較詳細的解釋。合約理論是從合約角度看企業與企業相關者的交易關係,當然企業相關者包括了企業員工。而企業的薪金制度是企業與員工勞動力的交易行為,所以屬於一種合約關係。合約理論包括三個定律:量度定律、履行定律、及選擇定律。任何交易都是一方把持有物品的權利讓與另一方,而取得出讓物品權利的金錢。在物品所有權利都出讓的情況下,這種交易的合約較為簡單;但當出讓的是物品部分權利時,合約的結構會複雜起來。此時企業合約理論便大派用場。
合約中最重要的是交易價格,價格是物品對消費者價值之表示。任何物品都可以選擇不同單位來計算價格,稱為選量作價。以出售藥丸為例,它可以每粒計價、也可以把藥丸放在瓶內並以每瓶計價。究竟以「粒」計價還是以「瓶」計價?原則上以量度價格之成本高低來決定,是為量度定律。企業薪資制度的選擇亦如是:它可視為企業與員工在勞動力交易上的一份合約,員工是勞動力供給者,企業是勞動力需求者。工資率是這份合約的價格,它有時與工作時數有關;有時與生產量有關,原因是在不同的情況下,量度工作時數及生產量的難易程度不一。對製造產品的工人而言,量度產品數量輕而易舉,故選擇以產量為量度工資的件工制;文職或秘書,由於其工作較瑣碎及難以測量工作成果,故選擇以工時為量度工資的計時工資制。合約的量度定律指出量度作價是以較低量度成本為準則,也解釋了企業內出現不同薪資制度的原因。
履行定律是伴隨量度定律而來,由於訂約以後,合約的一方容易透過物品中未被量度之部分,使用瞞騙方法企圖奪取另一方之利益。以出售瓶裝藥丸為例,既然每瓶藥丸之售價已經訂明,供應商會最小化每瓶藥丸之數量,以此賺取消費者更多金錢;假如藥丸以每粒出售,供應商會有誘因減少藥丸內藥物之成份,用以搾取消費者的利益。因此若以瓶裝方式出售藥丸,必須限定每瓶藥丸數量;如果以每粒出售,必須規定每粒藥丸之藥物成份。履行定律告訴我們:合約中量度了而作價的量,出售者會傾向於履行協議,未量度之量在合約執行時需要監督出售者是否有欺騙行為。履行定律可以幫助瞭解企業薪資制度運作的實況:件工制下,產量被量度了價,工人只關心完成產量,因而忽略產品之質量,所以生產行業設有品質檢定崗位;計時工資制下,時間被量度了價,每天員工會在工作崗位留至合約所規定之時間,但是否在辦理公務就不得而知,所以企業需要對員工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品質檢定及員工考核就是勞動力需求者對供給者履行合約之監督。
在有多個不同合約供選擇的時候,最後被選取的合約在既定之交易環境下,必然是所有合約中交易費用最低的一個。因為在自利的局限下,人們會選擇對自己利益最大的方案。反過來說,如果要制定對交易雙方成本最低的合約,必須具備多個合約供選擇,這是選擇定律的含義。企業內不同的薪資制度,是針對不同工作特性所產生,目的是將勞動力交易的合約成本減至最低。
4. 上下游企業合併之原則。企業與資源供應商之間有著千絲萬縷關係,表面上彼此合作,供應商提供企業所需資源,企業購買供應商產品。然而在利益驅使下,雙方會有動機透過交易作出瞞騙的行為。例如:供應商突發地將產品加價出售;或企業不按承諾購買指定數量的資源。當然這些行為背後可能有著其他原因,但無論如何這都會損害其中一方的利益。不完全合約理論對解決上述問題及分析企業垂直整合具有獨特之見。
現實世界獲取訊息需要付費,由於存在費用,所以人們永遠不能擁有完全之訊息,故任何合約在訂立前雙方均不能預知將來會發生什麼事情,因而也不可能將訂約後解決所有問題的條款一一寫進合約內,我們稱之為「不完全合約」。由於合約沒法解決簽約者事後之爭議,於是訂約者有動機做出詐騙之行為。不完全合約不斷地在爭議及調解中維繫著,而合約其中一方的利益也因此被損害。企業與上游供應商的關係,在不完全合約下亦出現單方面利益被傷害的情況,企業為保利益必須對資產外購或自行生產決策作成本效益分析。
經濟學者從三方面衡量企業是否需要與上游供應商合併,使彼此成為單一企業。一是交易頻率高低、二是資產專用程度、三是交易環境的確定性。對資產專用性很弱、接近或等於通用性資產,交易環境完全確定,式交易次數低的交易,適合採用市埸機制;對具有中等程度資產專用性,交易環境確定性較弱,及中等程度交易頻率的交易,適合採取與供應商通過長期的訂貨、供貨合約,當供應商必須進行專用性資產投資時,供需交易伙伴形成相互的產權關係;對具有高強度資產專用性,交易環境不明朗,及交易頻率很高的交易,適合由組織內部交易,這時自行生產或與供應商進行合併,對減低交易費用頗具作用。
產品的生產工作屬於工廠內的一個部門,原因是工廠產品具有其獨特之技術生產方式,而且每日都是全天候地進行運作,假如由外間企業負責,若產品未能在預定時間內完成,對工廠的聲譽及盈利有很嚴重的影響。由於生產服務的專用性強、交易頻率極高、及交易風險又大,故適宜由企業內部自行負責;保安及清潔等工作則不同:這些工種所處理的工作在任何企業都沒有多大差別,雖然每天都需要進行,但縱使服務供應商違約,對工廠的影響甚微,因而在成本考量下,外判也未嘗不可。
除服務及固定資產的供應外,上述模型亦可引用於企業人力資產的供應。企業的普通員工都會通過廣告向外招聘,這是在勞動市場進行力交易之方式。由於所有企業普通員工的工作性質都很相近,市場上較容易找到企業所需的僱員,即使聘請了不合適者,對企業也無多大影響;對於中、高級管理人員而言,需具有關崗位技能及知識,若果不得其人而用,對企業運作有頗大之影響,這些僱員多從人力資源公司搜尋潛在應徵者,此乃通過合約跟供應商進行勞動交易之方式;至於大企業招募如總裁之崗位,若在企業內甄選合適的員工擔任,即自行供應人力資產,對企業的營運及員工的管理有很重要的幫助,因為內部人員熟悉企業文化及內部運作,在經營上有事半功倍之效。假如外聘員工因不清楚企業之競爭環境,制訂錯誤企業策略,企業隨時會走進失敗之途。
5. 企業使用股東資金或外借資金的決策。財務學認為企業使用借貸方式進行投資,能夠提高股東回報率,但過度使用外債會造成龐大利息支出,盈利容易被巨額營運成本所侵蝕。經濟學透過代理成本概念,對企業最優資本結構決策進行分析。所謂資本結構是指企業債務資本與股權資本的比例,當企業舉債所取得之利益大於代理成本時,便是企業最適的資本結構,也是企業價值出現的時候。
企業代理成本包括三部分:一是監督內部人員行為使之朝向股東目標所產生的成本、二是約束企業內偏離股東目標之行為所產生的成本、三是企業不按股東目標營運所造成之利潤損失。企業代理成本分為下列兩項:
A. 股東與經理人員之間的代理成本。這是前文委託代理下訊息不對稱所衍生之成本,主要是經理人員為個人利益而犧牲股東利益而產生。這種因股東與經理人員之間的利益衝突稱為外部股東代理成本。
B. 股東與債權人之間的代理成本。由於企業獲利全歸股東所有,債權人分毫不能獲得;但假如企業虧損,債權人卻需要承擔一切。因此對企業投資決策有影響力的股東,會傾向進行高風險投資,因為成功的高風險投資所獲得的高回報是股東所得,若果投資失敗股東亦不用負擔所有損失。這種因債權人與股東之間的利益衝突所產生之成本稱為債券代理成本。
企業使用內部股東資金還是外發債券借用資金,是要衡量從外借資金投資所獲的收益增加是否能抵消上述兩項代理成本,否則便不宜向外借貸。
現代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權與控制權分屬經理人員及股東所持有,所以存在大量外外部股東代理成本,為免再現債券代理成本,導致企業收益低於總代理成本,大型企業的資本結構都以股權資本為主;相反,小型企業股東多兼任企業管理者,因此外部股東代理成本低或甚至不存在,即使採用舉債作投資,企業的總代理成本也會不太高,較多小型企業向外借貸的原因是在於此。
新制度經濟學利用交易費用理論、委託代理理論、及合約理論分析企業之運作,產生了當代經濟學前沿理論——企業理論。企業理論所研究的題目有四:一、什麼是企業?它是朗奴高斯當年對企業之疑問,現在成為眾多經濟學者後續研究的課題;二、企業的邊界問題,也是朗奴高斯提出,現今推廣到研究企業之規模上去;三、企業的所有權結構,它是研究企業的產權誰屬問題;四、企業最優所有權結構,方法是從經濟學產權理論,分析企業的最優產權結構。無論研究那個題材,能夠把企業理論納入經濟學領域,是件值得十分鼓舞的事情。因為除可豐富經濟學內涵外,重要是它填補了新古典經濟學在生產及廠商理論上之不足。